就字面含义来讲,“获得感”是对“获得”的主观感受,它是建立在“客观获得”基础之上的,对“客观获得”的主观感觉,是人们对所期许的有价值的东西(包括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的)成功获得后的一种心理满足感、愉悦感。
获得感的提出,凸显了改革成果的普惠性和切实性。首先,改革的成果是普惠的,其所带来的丰厚成果的受益者是广大人民,而不是政府官员、个别特权阶层或小集团,即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服务;人民是具体的,是你,是我,是每一个普通的公民,可以共同平等地无差别地享受改革的成果。其次,改革成果的获得是真切的、实在的,主要强调改革要取得丰厚的物质成果或财富,改革要为民生的改善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这一方面体现在改革方案要有高度的含金量,改革方案在设计和制定时要充分考虑在成本一定的情况下其所能产生的物质成果是否丰厚,是否是响当当的、为群众所支持的、可实现的;光有含金量高的方案还不够,一定保证其能够被强有力地执行下去,不能只是口头嚷嚷,不作为,还要一级一级地推行下去,一路披荆斩棘,排除万难,最终取得丰硕的物质成果。另一方面体现在获得感是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个人的物质财富在不断增加,享有的实惠多了,钱袋子鼓起来了,购买力提高了,不该花的冤枉钱不用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