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指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包括各种学术性、行业性、福利性、公益性、娱乐性、联谊性的社会团体,如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主要是由民政部门核准登记 社会团体一般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畴
社会团体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中国,有成千上万个社会团体,它们均依据宪法和法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这些社团的分支机构遍布城乡,联合和团结全国的职工、青年、妇女以及各界人士,参与国家和地方的政治生活,协调社会公共事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中国的社会团体都带有准官方性质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必须提交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业务主管部门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授权的组织 社会团体实际上附属在业务主管部门之下 中国有全国性社会团体近2000个 其中使用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拨款的社会团体约200个 在这近200个团体中,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全国妇联等社会团体虽然是非政府性的组织,但在很大程度上行使着部分政府职能 一些社会团体的工作任务、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由中央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直接确定,实行全额财政拨款